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是怎么样的?

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是怎么样的?

答: 国家对输变电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详细的规定。《500kV 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 适用于 500kV 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 也可参照本规范应用于 110kV、 220kV 及 330kV 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 对上述工程项目的审批和管理目前也参照该标准执行。


关于高压送变电设施的工频电场、 磁场强度限值目前尚无国家标准。 为了便于评价, 根据我国有关单位的研究成果、 送电线路设计规定和参考各国限值, 推荐暂以 4kV/m(千伏/米) 作为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 推荐应用国际辐射保护协会关于对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 0.1mT(毫特斯拉) 即 100 微特斯拉作为磁感应强度的评价标准。 待相应国家标准发布后, 以其规定限值为准。

比吸收率是指生物体每单位质量所吸收的电磁辐射功率, 即吸收剂量率, 单位是 W/kg。


时间:2023-7-29 3:00:00
来源:http://www.norde.com.cn/news959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