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辐射分析仪厂家分享推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相关信息,近日,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作为全国三个试点省份之一,率先启动了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工作。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首次将电磁辐射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是落实“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具体举措,也将为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工作探索实践经验。
省生态环境厅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印发了《关于开展浙江省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工作的通知》,将绍兴、衢州和义乌列为试点地区,通过部分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和验证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证管理模式,到2023年底,初步形成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证申领流程和管理制度,为推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提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省生态环境厅对各试点单位集中开展了试点前期沟通与培训,针对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排污许可证后执行工作、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和电磁辐射设施的创新环境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在培训过程中,各试点单位汇报了试点初步方案,探讨试点工作思路,研究试点关键问题,为下一步具体实施打下基础。本次试点也得到了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